案情简介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张某、黄某作为股东,二人出资比例均为50%,认缴出资均为500万元。张某、黄某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至100万元,虽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减资公告,但没有直接通知公司债权人。张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20多万元,因甲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张某乙认为张某、黄某违法减资损害其债权,遂起诉请求...
查看详情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主体,因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就真的没有办法实现债权了吗?其实不然,“终结本次执行”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了之,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的条件时仍可恢复执行。在实践中,当公司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为避免执行程序走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可在一定条件下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股东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将其列入...
查看详情退出市场的方式市场退出制度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对于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市场退出难问题。根据退市流程复杂程度,修改规则,公司法在原有的注销制度的基础上,新增设立了简易注销、强制注销两类制度。一、普通注销普通注销属于最常规最常见的方式,通常会经历解散、清算及...
查看详情编者按:新修订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无论是在体例上,还是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东出资责任与权益保护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其中,从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期限,到新《公司法》明确五年实缴,这一制度调整引发了高度关注。“沪小狮说登记”第一期...
查看详情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法院破产重整、和解工作情况,并发布“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广州破产法庭庭长陈丹,副庭长年亚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宣教处处长谭鹤欣主持。吴翔介绍,广州法院近年来聚焦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灵活运用破产前调解、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全力化解涉众...
查看详情目前,债务人企业破产的事情越来越多,作为债权人,如何申报破产债权,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律师团队梳理了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相关问题,并做了相应解答,以供各位参考。一、债权人在什么时候申报债权?首先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填写债权申报的事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查看详情一、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提供担保问题1.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公司为自己债务提供担保是否适用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答:目前,有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一般性规定主要有:《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公司法》(2023修订,下同)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七条至第十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
查看详情在商业领域,作为广大创业者和投资人颇为关注的问题是,当真金白银完成了出资,什么时候可以收回?换句话说,就是股东的出资在什么情况下,以什么形式,可以返还给股东。新公司法针对这种资本的回流,又有哪些限制性规定?和之前的公司法相比有什么变化?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明确一个概念,我们这里说的出资,是指作为股东取得公司股权的对价,不包括股东向公司的借款,前者对应的是股权,后者对应的是债权,不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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